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爭取大陸新娘4年拿到台灣身份證
台海網11月22日訊 (海峽導報記者 吳生林)對於台當局未來傾向放寬大陸配偶在台工作的條件,「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」會長鐘錦明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這確實有利於改善大陸配偶的待遇,他們樂觀其成;但對大陸新娘在台申請定居的年限由原來的8年改成6年的 「修法」方向並不滿意,他們將努力爭取大陸新娘4年就可以拿到台灣身份證,與外籍配偶享有同等權益。 鐘錦明表示,依賴幸媛的說法,大陸新娘在申請台灣身份證方面,未來如果「修法」成功,大陸配偶申請在台灣定居就不再需要經過原來所定的2年「團聚期」,並且不受配額限制,但仍要經過6年才能拿到身份證,這與外籍新娘4年就可以拿到身份證有差距。鐘錦明稱,好在賴幸媛昨天的意見還只是意向性的腹稿,還沒完全定案送「立法院」,因此,他們昨天也向賴幸媛表示心聲,希望能縮短至4年就可讓大陸配偶拿到身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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